依据《优异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方法》,“2021年度优异城市规划设计奖”申报项目通过网上申报、资料复核、初评、复评和归纳评定各阶段的评定,现将获奖项目提名名单进行公示,以承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时刻为: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。
依据《优异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方法》,“2021年度优异城市规划设计奖”申报项目经评定,现将获奖项目提名名单在我国城市规划协会网站()上进行公示,以承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时刻为: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获奖项目提名名单状况持有异议,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国城市规划协会秘书处进行告发或反映。告发及反映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在名字,并留下联系人、联系地址和电话。